主營:循環水養殖系統
產養殖之內容包括:以水體生產水生物與水產品之處理及銷售;而水產養殖之目標除了經濟有效地生產水產品外,必須注意產品不可含有對消費者有害之成分,生產過程亦不可對環境造成危害。為達此目的,需采用健康之種苗、給予適當之食物及設法控制養殖池生態系統,使能維持于良好而穩定之狀態,并能符合水產養殖生物之需求;另一方面不可用藥而殘留于產品中,亦不可排放廢水污染環境或排出養殖生物影響原有環境生態。
水產養殖池為一包含養殖生物、輪蟲、原生動物、藻類及細菌等生物之生態系統 (Meyer and B